广州医科大学签订合同责任承诺书
合同名称:XXXXXXXXX(请填写)
合同承办部门:XXXXXX(请填写)
合同签约人员:XXXXXX(请填写)
合同相对方:XXXXXXX(请填写)
为规范广州医科大学合同管理,在起草、签订和履行学校各类合同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加强民事经济活动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广州医科大学”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员需遵守并承诺如下责任约定:
一、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学校规定。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广州医科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和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涉及内容客观、真实、合法,自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发现合同签约单位及个人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四、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签约单位及个人安排
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五、不得向签约单位及个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六、不得向签约单位及个人报销任何应由学校或签约经办人负担的费用。
七、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签约相关单位及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
八、不得向签约单位及个人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九、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签约单位及个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签约单位或个人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十、不违反其他与民事经济活动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规定。
十一、本人自愿接受学校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愿接受责任追究。
十二、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上述全部内容。
承诺人:XXXX(请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