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现转发《关于清理2019年度及以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清理范围及时间安排
1、2017年以前立项的课题。
2014-2017年度立项至今逾期未完成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市社科规划课题,市规划办作终止处理(名单详见《关于清理2019年度及以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不予拨付后期课题经费,并取消课题负责人申报2022- 2024年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资格。
2、2018年立项的课题。
对2018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市社科规划课题(名单详见《关于清理2019年度及以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市规划办不再允许延期。其中资助课题须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报送至人文所;共建课题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项,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报送至人文所。凡不能按期结项或结项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3、2019年立项的课题。
对2019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市社科规划课题(名单详见《关于清理2019年度及以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附件3),其中资助经费课题须于2022年6月16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报送至人文所;共建课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项,并于2022年7月8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报送至人文所。
4.其他情况。
在《关于清理2019年度及以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前已向市规划办申请延期的课题(参考《关于清理2019年度及以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附件4),须按审批的时间完成结项。如再次逾期,作终止处理;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超过一年),获批后如再次逾期,则作终止处理。作终止处理的课题,不予拨付后期课题经费,并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自课题作终止处理之日起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资格。
二、结项材料要求
纸质版(A4,双面打印):
1、《结题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3份;
2、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1份(约5000字,突出研究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
3、《延期申请表》(已办理过延期的课题需提供)一式3份。
电子版:
1、《结题报告书》、最终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
2、延期申请表(已办理过延期的课题需提供);
3、项目合同或协议。
三、注意事项
1、在清理截止期内完成结项的课题不需要补交延期申请。截止期内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市规划办将作终止处理,不予拨付后期课题经费,并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自课题作终止处理之日起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资格。
2、在研究成果符合结题条件的前提下,在结项评审中,逾期1年以上的应用型研究课题(含智库课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逾期2年以上的基础型研究课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共建课题的结项评审参照执行。
3、结题报告书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请自行到广州社科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s://gzsk.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06)
请各二级单位科管部门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和材料审查工作,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217132660@qq.com,纸质版请报送至番禺校区B1-503。
(联系人:陈宣朗、陈律佳 ;联系电话:020-37103519、37103486)
科研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