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6 点击数:
各系各教研室:
现转发《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1、2020年度省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二级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联合基金项目。
2、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指南重点项目、粤港澳团队项目的部分研究方向对牵头申报的依托单位所在地区是要特殊要求的,请仔细阅读原通知及附件1,注意不要选错研究方向。
二、申请项目接收
(一)2020年度接收申请省联合基金项目共4类:粤穗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
(二)本项目在申请阶段一律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获批准立项后,学校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请书。
(三)接收申请项目时间节点:
1.伦理材料提交:
根据通知要求,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在附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1)涉及动物的伦理:申请人于2020年8月11日16:00前报送审查材料电子版(附件3)到邮箱1217132660@qq.com。关于缴费时间、方式以及出具审批意见等问题届时将另行通知。
(2)涉及人的伦理:申请人于2020年8月17日16:00前报送伦理审查材料(附件4)电子版到邮箱1217132660@qq.com。
2.合作协议办理:
凡是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申请前不需要签订申报合作协议,待立项后再另行通知签订协议。若合作单位要求必须签订合作协议(附件5),请于2020年8月17日9:00-16:00将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申请人签字)报送到B1-503室,由学院汇总报送科研处办理签订手续。待项目立项后,需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包含具体科目预算)。
3.申请人填报:
各申请人于2020年8月18日-8月30日期间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申请并提交,同时将申报清单电子版(附件6)报送至邮箱1217132660@qq.com。《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及项目申请书模板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工作提醒”下载。
注:上传材料须为盖章件。
特此通知。
科研办
2020年8月6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486,1882504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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