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广东省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办 发布时间:2021-09-28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广东社科规划网:
http://www.gdpplgopss.gov.cn/tzgg/202109/t20210923_1085817.htm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三、流程安排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请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完成线上申报,并汇总书面材料报送至人文所(番禺校区B1-503),逾期不予受理。
1、系统申报
网络填报系统11月1日开放,请申报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材料报送
(1)《申请书》(2021年9月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一式6份(含1份原件,5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联系人:陈宣朗、陈律佳 ;联系电话:020-37103519、37103486)
科研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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